樓宇自動化項目的目標其實就是追求以自動化控制替代人的部分工作,以使樓宇環境更安全、使用更高效、資產利用效率更高、占用人力資源最小,從而達到經濟效益最佳。但是這樣的定義并沒有深入到如何讓人有效使用樓宇自動化系統的問題。進一步地說,上述定義,僅僅實現了運行狀態采集的自動化,而如何確保信息接收人有效處理采集到的這些信息,卻沒有進一步的樓宇自動化保障措施。于是,我們觀察到的現象是首先樓宇自動化設施自身的運行還需要人力巡檢,哪怕出現巡檢力度不足,也難以發現,導致設施癱瘓較多;其次,樓宇自動化設施所搜集的信息數據并沒有得到有效處理,比如系統發現一棟樓內部分點位的煙感失聯,但是管理人員沒有去處理,卻無法通過系統措施糾正這種錯誤行為。
因此存在嚴重的建而不充分使用甚至建而不用的情況,根據統計,目前國內樓宇自動化系統能夠有效工作的僅占3%。根據調查發現,導致這種局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種:
1.設備檔案信息不一致,導致現場信息與系統信息不一致,典型案例是煙感安裝位置與系統檔案不一致;
2.系統提供的信息不直觀、難讀懂、難使用,典型案例是有些系統提供的故障信息無法直接讀懂,還需要查故障代碼表;
3.系統出現運行故障,恢復依賴管理人員的主觀能動性,典型案例是消防聯控系統故障了,物業管理單位無人修,甚至無人報修;
4.運檢制度執行沒有通過系統監督,管理人員未按制度執行也很難發現,典型案例是消防栓設施雖然要求月檢,但多數情況是幾個月檢查一次,再一次性把過去幾個月檢查記錄補上,或者過場式檢查;
5.各個管理模塊的系統各自建設,缺少統一規劃和標準化設計,存在部分重復投資的情況;
6.缺少全流程業務設計,業務不閉環,各模塊缺少聯動,單一系統使用效果大打折扣。
如上所述,樓宇自動化出現無效利用的情況與其規劃設計直接相關,所以進一步提高樓宇自動化設計水平十分關鍵。